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52号),推动构建覆盖质量、标准、品牌、认证、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质量融资增信手段,对优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现就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质量融资增信的重要意义
质量融资增信是指以企业具备的质量能力、资质等质量要素为依据建立的增信机制,为重视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较高质量效益水平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开展质量融资增信,有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改进金融服务,引导企业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推进企业走以质取胜之路,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加大对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已列入中央质量督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金融监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推动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有序开展。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深入开展质量融资增信业务,进一步提升质量效益型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性。
二、明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范围
对以下在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创新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资质以及获得荣誉的福建省内注册企业,提供质量融资增信服务。
(一)质量信用要素。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年内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因产品质量违法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
(二)质量管理要素。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工作,曾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省、市、县(市、区)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质量安全总监)制度。
(三)质量品牌要素。企业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我省推荐的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确定为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确定为省、市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重点项目的链主企业,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
(四)质量基础要素。企业注重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证书,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通过获得CMA资质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产品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和服务认证,企业获得管理体系认证。
(五)质量创新要素。企业不断加强质量创新,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或重点实验室,设备获得中国或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获得有效专利并转化运用、获得省级以上质量攻关及科技成果等。
(六)质量其他要素。在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创新等方面获得其他相关荣誉,属于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质量竞争型产业的重点企业。
三、加强质量融资信贷支持
(一)支持企业融资信贷。鼓励金融机构积极结合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为企业量身定制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授信额度、利率、融资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体现差异化安排,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升贷款发放时效和服务便利度,支持企业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对重视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较高质量效益水平的企业,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提升信用贷款投放比例。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参与融资增信担保业务,为抵押物不足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推动质量融资增信业务发展。
(二)优化审批办理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发展线上化金融场景,通过线上对接各类企业,从产品推广、运营支撑、风险管控、贷后管理等方面优化迭代,适度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实体经济领域金融服务效率。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挖掘数据资源价值,通过线上化金融产品更精准匹配客户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质量融资业务。
(三)强化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质量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符合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质量融资增信业务提质优化、扩面增量。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满足认证提升小微企业技术改造、运营周转等资金需求,加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各保险机构要丰富保险产品,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保险服务。
(四)大力支持优势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以我省推荐的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确定为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确定为省、市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重点项目的链主企业以及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等为重点,通过经营稳定性、质量保障能力、长期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质量基础实力等多维度精准定位,向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支持其上下游企业融资。
四、提供质量融资服务
(一)加强融资机制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深入挖掘和利用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将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纳入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合理分析评价企业信息质量水平、品牌价值和创新发展能力,提高质量融资增信评价能力。建立完善质量融资工作机制,根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积极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定期发布相关金融产品和特色服务信息。
(二)创新产业融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质量和知识产权强企强链 推动重点企业重点产业质量提升的通知》,持续提升县域重点产业链实力、集聚水平、创新能力,对涉及的企业进行深入市场调研,创新推出专项贷款产品。通过与保险公司、第三方专业科技机构合作,支持产业发展,带动产业链条上各类经营主体增产创收。
(三)创新专项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类企业,根据企业品牌、专利技术、认证人才等情况完善融资及配套机制,制定特色化专属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指定专人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创新权益融资服务。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对科创类企业根据其不同阶段的经营特点和金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权益投融资服务方案,积极推进投债贷联动、创新认股选择权、专利权、碳排放权等融资方式,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机构依据企业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或者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打包作为质押物,向企业发放贷款。
(五)加强风险防控。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融资增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落实好还款来源,防范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加强贷后管理,动态跟踪企业经营状况,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做好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运用企业信息、公共信用等数据交叉校验,跟踪企业经营状况、风险水平和质量融资增信信息变化,实现对企业质量融资增信各环节信息的动态精准掌握,做好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切实防范发生套取和挪用风险。
五、强化质量融资增信措施保障
(一)加强业务指导。指导金融机构运用质量要素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开展信贷流程再造和业务创新,提高金融需求响应,优化审批办理流程。
(二)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数据功能,将质量融资信息共享给金融机构,便于及时查询企业信用信息,降低金融机构信息收集成本和贷款审核压力。鼓励省内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参与数据共享、数据治理、评价结果建议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风控模型等工作,提升企业质量融资增信质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质量融资增信业务培训、政策咨询等活动。将质量融资增信纳入质量强企强链强县活动,利用“质量月”、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宣传。
(四)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各项工作任务,定期通报企业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加强省、市、县联动,做好质量融资增信实施工作,更好服务我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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