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加快落实北京“演艺之都”建设任务,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演艺新空间试点工作的通知》,朝阳区作为先行地区,组织开展北京演艺新空间的评估、遴选、认定、授牌等一系列工作。
演艺新空间是指以演艺为主营或特色业务的多业态融合、多功能协同的新型演出场所(特征为新模式、新场景、新的观演方式等),具备舞台艺术现场表演空间,可容纳观众,能开展营业性演出。
目前,根据我区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将通过企业申报、综合调研评审等步骤,认定我区2024年度“演艺新空间”。本次评定包括在朝阳区内的各类演艺空间、室内外场地及交通载体内开办的演出场所。对已完成备案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奥运场馆、大型场馆、文博场所等创新利用空间,位于重点商圈、重点园区等区域内对周边产业聚集和消费有带动效应的空间及演出场所优先。
参评单位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鼓励在演出场景、剧目制作、表演形式、观演关系、演出体验、空间内容、消费业态等方面实现更多创新和突破,打造具有创新引领、先行示范作用的文化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7:00点前,将以下材料清单内容的纸质版PDF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邮箱。
材料清单(均需加盖公章)
1.2024年北京市朝阳区演艺新空间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3.资质证明:
(1)运营资质材料,提供空间运营证明材料或演出运营资质证明等。
(2)场地资质材料,提供空间所有权或租赁证明等。
(3)常态化运营材料,提供团队介绍、运营方案、空间演出活动内容、演出安排表、演出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以及相关媒体报道(如有)。
附件
1.2024年度北京市朝阳区演艺新空间申请表
2.申请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人:相一凡;珂珂
联系电话:85934039;18301342791
电子邮箱:cyyyxkj@126.com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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