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扎实推进“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专项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因商务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应对我市商务企业的突发公共事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的工作部署,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认真总结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的经验和教训,促进重大社会安全事件、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推动惠州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原则。要把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放在工作首位,坚决维护企业的生产生活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商务企业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引起的生命安全事故和危害。
(二)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针对商务企业商务活动次数多、密度大,易发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特点,我局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把应急管理工作、应对商务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涉商务领域意识形态突发事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同时作为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三)始终 坚持“属地管理、分工协作”原则。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所属商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预防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一旦发生相应事件,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对于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的,迅速上报当地政府或上级部门,请求提供应急援助。
三、组织机构
为负责协助全市商务企业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调度,协调市应急指挥部进行相关的应急处置。因局人事调整,我局完善了惠州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黄松茂 局长
副组长: 苏同果 机关党委书记
林乾森 副局长
刘志宏 副局长
黄晓鹏 副局长
黄华勇 党组成员
陈 勇 副局长
成 员:
刘 勇 办公室主任
张镇龙 政策法规科副科长(临时负责人)
曹 雨 综合业务科(临时负责人)
周雪峰 外资管理科科长
张照侠 贸易管理科副科长(临时负责人)
叶向军 外贸科科长
刘 炜 市场科科长
陈 炜 商贸服务与电子商务科科长
谢威威 投资促进科科长
罗 丹 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
杨宇辉 商务交流科科长
钟明妹 口岸科科长
黄丽敏 人事科科长
杨 波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在荣 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黄晓华 市贸易发展中心主任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一)随时掌握和向上级部门报告与商务领域有关的重要情况、动态、意识形态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保证应急联络畅通。
(二)督办、落实上级领导有关商务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指示,协助上级及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商务领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承办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会议、活动,处理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上报商务应急工作信息,对外发布有关商务应急管理工作的新闻信息。
(四)协调指导全市商务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五)承办商务部应急办、省商务厅应急办及市政府交办的应急管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五、运行机制
(一)预防与预警
1.落实局领导干部分工联系商务企业的制度。采取市局领导干部与重点商务企业联系、各县(区)局领导与本辖区商务企业联系的分工联系方式,局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对于商务企业中存在的一些不稳定因素,要认真分析事态、掐断隐患苗头,积极协助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难题,防患于未然。
2.严格执行定期排查工作制度。按照局领导干部分工及安排,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重点排查旧厂房企业等问题工厂,排查易燃易爆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审查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和相关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坚决勒令停产整顿。
3.开通顺畅的反映诉求渠道。对外公布我局办公电话、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充分发挥局网站上的咨询和投诉平台和商务服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通过会议协调和现场咨询等方式,为商务企业释疑解惑、力求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利,着力预防意识形态事件发生。
4.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实行节假日三级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岗,遇因商务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要迅速反应,尽职尽责协助当地做好维稳和解决处理工作。
5.完善事故监测、预警和报告机制。全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对辖区范围内的商务企业要不定期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加强对所属领域网络安全的监测监管,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做出应急处理。涉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意识形态事件时,相关商务部门要迅速掌握其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诱因、涉及人数等,准确界定事故性质及程度,及时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
(二)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接到因商务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报告后,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负起指挥责任,并派出一名成员迅速赶到现场,向在场有关领导报告到位情况,听从安排。
参与应急工作领导要根据事态发展,分析应急处理重点,落实责任领导,由相关科室牵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市应急指挥部等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1.商务企业突发安全事故或货物进出口突发事件,如化学品制毒、有害化学品泄漏、设备安全事故、涉及大规模的通关阻塞等。接到预报后,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等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根据指示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挂钩企业领导及责任科室成员要配合有关部门疏散群众、维持现场秩序等,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汇报具体情况。
2.商务企业劳资纠纷、集体罢工或上访、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接到预报后,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等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根据指示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挂钩企业领导及责任科室成员留在现场,密切配合劳动部门做好相关调解工作。
3.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如商务企业发生火灾等。接到预报后,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等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根据指示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挂钩企业领导及责任科室成员要负责配合消防、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协助安排伤亡人员的救援等。
4.公共卫生事件,如商务企业发生规模性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事件。接到预报后,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等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根据指示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挂钩企业领导及责任科室成员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控制事态发展及救治受害人员等工作。
5.涉商务领域意识形态事件。接到事件预报后,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即时召开应对会议,会商研判舆情处理措施。具体涉及县(区)商务部门工作领域,及时通知县(区)商务部门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随时监控事件动态。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结合上级指示和实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三)后期处置与信息发布
1.事件平息后,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形成材料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继续关注事发企业的发展态势,将工作做细做深入,防止出现反弹。
2.组织人力,加大对容易出现此类问题的商务企业的排查力度,力争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的动态,要及时掌握、紧密跟踪。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安抚企业员工情绪,促使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3.主动引导舆论导向。如需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请示市委、市政府后,由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尽可能地减少事件的负面影响。要积极探索健全应急处置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注重发现培养典型,交流推广经验。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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