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珠科创〔2023〕109号)规定,经审核、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认定“珠海市呼吸系统疾病诊断重点实验室”等68家实验室(“企业类”51个、“学科类”17个)为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广东省科学院珠海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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