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要求,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全市科创大会部署,促进我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服务我市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重庆市大型科研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现启动2023年度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及仪器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一)评价考核对象及内容
评价考核对象为加入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法人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内容为该管理单位纳入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单台(套)原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在2023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
(二)评价考核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重点考察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突出强调组织管理和运行使用情况。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组织管理:包括管理单位信息管理、管理制度、技术团队结构与规模、技术团队能力、技术团队培训、服务资质等。
2.信息公开:包括设备信息、设备信息维护及更新、检验检测服务信息、检验检测服务信息维护及更新、信息报送等。
3.服务成效:包括服务数量、用户评价、社会效益、科技支撑效果等。
(四)有关要求
各管理单位务必于11月11日前,将《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自评估报告》(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重庆生产力大厦1209室。同时,将前述材料的PDF版本上传至邮箱276360640@qq.com。
请各管理单位扫描附件4中的二维码加入2023年度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微信群。每单位限加入2人,分别为管理单位该业务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
二、关于仪器设备信息填报工作
(一)填报要求
各管理单位应将本单位以财政资金全额或者部分出资购置的单台(套)原值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信息梳理、确认无误后进行填报。鼓励将本单位以其他资金购置的单台(套)原值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进行填报。
(二)填报方式及流程
各管理单位按照操作手册,使用分配的账号登录填报系统(http://183.66.102.172:22522/auth/#/)进行填报。填报方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方式为直接在系统页面填写数据,第二种方式为在填报系统里下载excel模板,填写完成后上传导入数据(可批量)。详细流程请参看操作手册(附件5)。
(三)工作要求
请各管理单位务必于11月2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精心组织,对本单位报送的数据、信息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本次工作报送的材料真实可靠。对拒不配合、数据造假的单位,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二)本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单位,给予激励性后补助等支持;对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价考核的单位,视具体情况采取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在新购仪器设备等方面予以约束。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申报、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机构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本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及仪器信息填报工作由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统筹,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实施。
四、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209室,邮编401147,电子邮箱:276360640@qq.com。
仪器设备入网技术咨询:黄 宏:17783811280
杨宁艳:18792377337
评价考核咨询:姜老师,67611602;
许老师,67605997。
监督与投诉: 辛老师,67600056。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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