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4年度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公示如下:
一、资助项目
2024年度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共13.4万元,拟资助项目17项(见附件1),否决项目1项(见附件2)。
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为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swzjbzhk@163.com。
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符合前
款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三、有关说明
公示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日;
联系人:梁瑜;
电话:0660-3360599;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州街道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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