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本市组织开展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聚焦制造、高端引领、产教融合、合作共建、工学一体、高质量发展”的原则,重点依托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遴选制造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和优质技工院校建设基地。
二、申报条件
详见《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附件1)。
三、相关要求
基地应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对接制造业产业链和创新链,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突出“高精尖缺”,针对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或相应技能水平人员培训研修,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获得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的可优先推荐纳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于11月24日前,将《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附件2)及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建处 刘永滔
联系电话:021-23110198
电子邮箱:yongtao1800@163.com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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