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苏相合作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深入推进上市苗圃工程的实施细则》(苏园金发〔2023〕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议,现将2024年第三批次苗圃企业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1、凯瑞斯德生化(苏州)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重点企业;
2、苏州依斯倍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由基础层升级为重点层企业;
3、苏州安川泰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基础企业。
上述苗圃企业认定有效期至2026年8月1日,并根据苏园金发〔2023〕7号相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
苏州工业园区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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