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围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5部委关于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质发(2024)6号)》《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粤市监质发(2024)18号)》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加快人才队伍培养,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开拓进取。
根据《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质量强区建设工作要点》安排,现就征集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质量推广示范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者和项目应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版)相关规定。
1.项目发生地应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服务组织的,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因环保、市场监管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处于立案调查期间或近一年内因环保、市场监管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服务组织不得申报。个人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已申请本区其他扶持政策(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不再予以资金扶持。
3.同一事项有多个主体符合申报者要求的,应明确由一个主体作为主申报单位,并在申报材料中列明涉及协助单位。
(二)项目申报人均需承诺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并同意政府及相关部门免费使用项目视频、图片、案例用于公益性推广用途,积极配合区质量强区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参与上级典型示范案例申报工作。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申报企事业单位的费用。
二、申报范围
每个申报者每个领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最多可申报2个领域。具体如下:
(一)质量强链优秀案例
(1)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典型案例
入选2024年国家、省、市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典型案例,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在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产业链由“大”向“强”凝聚向心力、注入发展新动能的典型案例。
(2)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重点项目
入选2024年国家、省、市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重点项目相关“链主”企业、链员企业及技术支撑机构,在立足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加快推进质量强链重点项目实施,更好发挥质量在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公布结果和企业申报说明等情况确定质量强链优秀案例类扶持和表扬名单,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企业仅需提交活动承诺书(见附件3)及申报说明(附件4)。同一家企业同时提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典型案例和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重点项目的,按照1个项目从高进行通报表扬或扶持。
(二)行业质量管理推广优秀案例
围绕弘扬“工匠精神”开展各类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本行业、本区域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质量竞赛、技能竞赛,组织开展质量提升小组、质量管理小组或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其他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或企业特色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必须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模式名称可参考各级政府质量奖通报的质量提升模式)。本案例申报者可以为协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三)区域性重大质量交流活动(含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化)优秀案例
2023及2024年度,申报者举办或承办的省级以上(含粤港澳、穗港澳、大湾区范围)质量相关主题峰会、论坛、年会、学术交流会,地址应在本区内,得到省级以上主要媒体或国家级行业媒体报道,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行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必须有重大创新成果或事项发布。活动申报者应承诺相关活动未使用本区财政资金或已享受本区其他政策资金扶持。
(四)首席质量官优秀案例
入选国家、省、市、区首席质量官优秀案例,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建设质量文化品牌等质量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帮助行业、企业创造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企业首席质量官优秀案例。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公布结果和企业、个人守法守信等情况确定首席质量官优秀案例类扶持和表扬名单,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企业仅需提交活动承诺书(见附件3)。同一家企业同时获得品牌推广和首席质量官优秀案例的,按照1个项目进行通报表扬或扶持。
三、材料要求
(一)内容要求:案例聚焦主题,重点围绕某一个点或某一项工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质量变革创新,以数据说话,明确前后对比,不要写成企业或质量活动的总结,交流活动不要写成活动过程的流水账。
(二)格式要求:标题为企业(组织)及案例名称。正文突出在质量管理理念、方法或模式、创新特点、成效等方面,字数不超过3000字,超出将酌情扣分。(参考格式见附件1)
(三)图片要求:提供1幅企业或组织、活动名称的现场图片、2幅以上案例工作场景相关图片,个人项目需提供1幅2寸证件照片。
(四)视频要求:根据案例材料,录制案例介绍视频(使用普通话,可适当采用PPT、动画等辅助手段),围绕“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核心要素,根据申报类别选择重点,介绍模式或创新做法的核心内容、成效和创新点,充分展现对高品质的不懈追求。时长5分钟左右。“请确保视频画面清晰(横屏),视频制式为1920*1080PAL;输出格式为MP4格式,逐行场序,比特率不低于50Mb。。
(五)其他申报材料:《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活动承诺书(见附件3)。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阶段。
企事业单位自愿撰写案例(word版及盖章版),提供图片、视频及任命文件,填写《案例申报表》(word版及盖章版)、活动承诺书(盖章版),并于11月12日前以邮件形式(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质量示范推广案例+XXX公司/协会”)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fzc@gdd.gov.cn),并将纸质材料1份寄送至区质量强区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408房,邮编:510000)。
评审阶段。
质量强区办根据项目成效和示范性进行专家评议(质量强链优秀案例、首席质量官优秀案例类根据各级政府部门公布名单的项目除外),根据评议结果,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最终确定示范扶持项目等次并公告。
(三)案例发布
评审结果拟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相关活动上发布并颁发证书。
(四)成果应用
示范扶持项目享受我区相关政策扶持,按照质量强区专项资金政策兑现流程进行办理。典型案例将在黄埔区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及各大媒体宣传推广;汇编相关案例,为全区企业学习借鉴提供参考资料;遴选部分典型案例向区属部门分享,推荐至上级部门参加典型示范案例评选;重要典型案例推荐转化为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工作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艾倩茹,电话:22205801)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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