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组织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核,我市拟对符合市级补助条件企业进行财政补助。现按规定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012室
电话:89382868
宁波市能源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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