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市监财〔2023〕457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茂市监办〔2023〕188号)等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我局将组织对2023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市县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23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市县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共8项,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对照合同有关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自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项目联系人联系。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
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专家函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验收申请书。
2.项目合同复印件。
3.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5.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2)、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附件3)等。上述材料请统一装订成册,一式5份。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公章)、地址与邮编、填报人、联系电话、E-mail、时间等信息。
2.(正文)第一部分为验收申请书、项目合同复印件。
(正文)第二部分为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1)项目执行情况(包括合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经费开支明细等)。
(2)项目执行中主要亮点、成效、社会效益。(实施项目合同工作任务所产生的绩效)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正文)第三部分为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及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等佐证材料。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四、项目验收以及现场答辩时间安排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上述全部材料的电子版(以U盘形式报送,其中总结报告正文必须含可编辑word版以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两种格式)以及纸质件5套,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全部材料通过EMS寄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1104室,邮编:525000)。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并安排熟悉本项目工作的人员1人参加项目验收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自查,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合同任务并取得实效。如工作任务暂未完成,请于规定时限内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
联系人:黄学伦、陈颖斐,电话:2732836,邮箱:mm2275966@163.com,地址: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1104室,邮编:525000。
附件:1.知识产权项目验收清单
2.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3.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1
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验收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项目资金 (万元) |
1 |
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 |
广东省茂名市正大公证处 |
15 |
2 |
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联合广东中日电梯有限公司) |
27 |
3 |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效能提升 |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5 |
4 |
强化展会、专业市场、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 |
茂名市博皇家具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0 |
5 |
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 |
高州市顺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联合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 |
6 |
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 |
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40 |
7 |
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
信宜市泰洪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 |
茂名市农业农村产业协会 |
5 |
||
8 |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 |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 |
化州市平定镇山口坡村民委员会 |
10 |
附件2
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
|||||||||||
填报单位名称: |
金额单位:万元 |
||||||||||
基本 |
项目名称 |
评价年度 |
评价金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实施文件依据 |
|||||||||||
资金 |
资金安排情况 |
预算计划安排 |
|||||||||
实际分配下达 |
省或市本级 |
转移支付至市县 |
|||||||||
分年度明细 |
年度 |
预算计划安排 |
实际安排额度 |
资金下达文件及文号 |
|||||||
资金分配方法 |
因素法 □ 项目制 □ 其他 □ |
||||||||||
资金使用情况 |
实际支出金额 |
省或本级 |
转移支付至市县 |
||||||||
实际明细支出 |
年度 |
省本级支出 |
省本级支出(其中:部门预算支出) |
转移支付市县支出 |
- |
||||||
- |
|||||||||||
按方向划分 |
资金使用方向 |
安排年度 |
实际下达额度 |
实际支出金额 |
- |
||||||
知识产权工作方向 |
- |
||||||||||
绩效 |
绩效目标情况 |
预期总体目标 |
是否如期实现预期总体目标 |
||||||||
预期阶段性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绩效指标情况 |
产出指标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及口径 |
评价年度预期值 |
评价年度实现值 |
未完成原因说明 |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
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
|||||||||||
备注:到期项目则按年度填写;其他项目则按评价年度填写。 |
附件3
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指标表 |
|||||||||
评价指标 |
自评得分 |
评分标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
投入 |
20 |
项目立项 |
12 |
论证 决策 |
4 |
论证充分性 |
4 |
具有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摸底调查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或经过集体会议协商、并咨询相关专家意见、且有文字材料的得4分。如无,则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分数。 |
|
目标 |
6 |
完整性 |
2 |
依据相关基础信息和证据判断目标设置的完整性,即是否包含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是否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产出数量、质量、成本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性指标,据此核定分数。 |
|||||
设置 保障 措施 |
合理性 |
2 |
依据相关基础信息和证据判断目标设置的相关性,即绩效目标是否与资金或项目属性特点、支出内容相关,体现决策意图,同时合乎客观实际,据此核定分数。 |
||||||
可衡量性 |
2 |
依据相关基础信息和证据判断目标设置的可衡量性,即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有数据支撑、是否有可衡量性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据此核定分数。 |
|||||||
2 |
制度完整性 |
1 |
依据相关基础信息和证据判断制度完整性和是否具备条件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分数。 |
||||||
计划安排合理性 |
1 |
依据工作进度计划等相关基础信息和证据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分数。 |
|||||||
资金落实 |
8 |
资金 到位 |
5 |
资金到位率 |
3 |
1.各类来源的资金足额到位的,得3分; |
|||
2.各类来源的资金未足额到位的,按实际到位金额/应到位金额*指标分值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2 |
1.各类来源的资金及时到位的,得2分; |
|||||||
2.各类来源的资金未及时到位的,按实际及时到位的金额/应及时到位的金额*指标分值 |
|||||||||
资金 分配 |
3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3 |
依据相关信息和证据判断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是否有助于实现资金的绩效目标。 |
|||||
过程 |
20 |
资金管理 |
12 |
资金 支付 |
6 |
资金支出率 |
6 |
主要依据“支付额/预算额度*100*指标权重”计算核定得分,同时综合考虑工作进度,以及是否垫资或履行支付手续而影响支出率等因素适当调整最后得分。 |
|
支出规范性 |
6 |
支出规范性 |
6 |
1.预算执行规范性2分,按规定履行调整报批手续或未发生调整的,且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2.事项支出的合规性2分,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的得满分,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支出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分,直至扣到0分。3.会计核算规范性2分,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得满分,未按规定设专账核算,或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或其他核算不规范的,视具体情况扣分。 |
|||||
事项管理 |
8 |
实施 程序 |
4 |
程序规范性 |
4 |
项目或方案按规定程序实施,包括项目或方案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等或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
管理 情况 |
4 |
监管有效性 |
4 |
1.资金使用单位或基层资金管理单位建立有效管理机制,且执行情况良好得2分,具体根据所提供的信息证据作出判断并核定分数。 |
|||||
2.具体根据所提供的信息证据作出判断,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的,得2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
|||||||||
产出 |
30 |
经济性 |
5 |
预算 控制 |
3 |
预算控制 |
3 |
在预算执行进度与事项完成进度基本匹配的前提下,实际支出未超过预算计划的,得满分;实际支出超过预算的,或者支出未能保障事项相应完成进度的,酌情扣分。 |
|
成本 控制 |
2 |
成本节约 |
2 |
在项目按照预算完成的前提下,与同类项目或市场价格比较,项目实施的成本(包括工程造价、物品采购单价、人员经费等)属于合理范围的(如与同类项目或市场价格大致相符的)得满分;成本不合理的(如明显高于或低于同类项目或市场价格的)酌情扣分。 |
|||||
(成本指标) |
|||||||||
效率性 |
25 |
完成进度 |
25 |
(数量指标) |
25 |
根据评价对象设置指标名称和分数权重,包括完成实际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及时性(时效指标)、质量达标(质量指标)情况等。 |
|||
(时效指标) |
|||||||||
完成质量 |
(质量指标) |
||||||||
效益 |
30 |
效果性 |
25 |
经济效益 |
25 |
(个性指标) |
25 |
根据评价对象选择效果性指标,并相应设置指标名称和分数权重。 |
|
社会效益 |
(个性指标) |
||||||||
生态效益 |
(个性指标) |
||||||||
可持续发展 |
(个性指标) |
根据评价对象设置指标名称和分数权重。 |
|||||||
公平性 |
5 |
满意度 |
5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5 |
表示满意的服务对象数/项目覆盖范围内接受调查的对象总数*指标分值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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