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享受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税〔2021〕13号),现将2023年度全省第二批申报享受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材料和装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此次核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邮政编码:210036
联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联系电话:025-58528825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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