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抓紧组织实施,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尽早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并按规定及时将资金项目计划报我厅备案;要切实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地市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
陈先倡 020-83134730 胡嘉娟 020-83134272
刘磊 020-83134288 李俊文 020-8313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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