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4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6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方向
本年度重点开展诊断检验、治疗、监护与生命支持、养老康复、人工智能辅助诊疗5个方向的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具体产品见《通知》中的重点产品清单。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主体为1家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1家牵头医疗机构以及参与医疗机构组成的医工联合体,联合体内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
2. 牵头单位须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强的行业引领地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或医疗事故,没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等情况。
3. 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须已取得所申报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医工联合体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装备研制生产、临床研究管理和资金保障体系。
三、工作要求
1. 请各市工信局、卫生健康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医疗装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医工联合体,编写申报材料(见附件)。牵头单位对医工联合体内的参与单位资质和相关材料负责。
2. 请各市工信局、卫生健康委,分别对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的资质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汇总表、2份申报书分别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并将电子版材料(PDF和WORD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分别对申报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上报。
四、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贾宏艳,0551-62878017,邮箱:jiahongyan@ahjxw.gov.cn。
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胡德奎,0551-62998150,邮箱:ahghxx@163.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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