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南沙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统申请指引,现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范围、入统材料和入统申请时间等事项明确如下:
一、统计范围: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购置)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国防、人防项目。
二、入统材料:1.营业执照;2.法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3.项目申请表(附件2);3.项目立项备案文件: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此三类文件没有的项目,可提供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4.项目合同: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设备购置签订合同(合同要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概算、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公章等要素,单纯购置类项目需提供金额超计划总投资30%的购置合同);5.施工许可证(基建、有安装工程的设备购置项目提供);6.项目支付凭证(提供当年发票或付款凭证,数量多的请列发票清单并提供其中3张大额发票);7.项目现场照片(带水印标注项目名称、时间、施工地点,加盖公章)。
三、入统申报时间:每月10号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入库材料提交模板(附件3)整理好发送至区统计局指定邮箱(nsqtjjtz@gz.gov.cn),由区统计局负责向上级统计部门申请办理入统,各级统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审核通过后,下月1日开始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一套表平台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附件:1.法人基本情况表
2.投资项目申请表
3.入库材料提交模板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
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郭明蕙、罗丽仪,联系电话:3905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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