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清科〔2022〕24号)有关规定,拟对清远市人民医院提交的17项清远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予以终止结题。现公示相关项目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1月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终止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及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属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复核申请的,应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成辉 电 话:0763-33371010
地 址:清远市清城人民二路9号之3科技服务生活大楼
邮 编:511518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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