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认监委区域试点工作要求,及《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产业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开展对第一批子项目验收及第二批子项目评审工作,请相关单位(附件1)按照评分细则(附件2)及提交材料要求(附件3),于2024年11月4日前提交相关工作报告,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质量强区办将根据子试点项目评分细则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打分,按照《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最终确定示范扶持项目等次并公告。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工作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艾倩茹,联系电话:222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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