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火炬管委会、自贸委,市属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数字〔2022〕694号,见附件)转发你们,请按照属地原则,对照文中的项目领域、类型和条件等要求,抓紧组织辖区内项目单位通过“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并完成初审。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强化审核把关。凡拟申请列入2023年重点项目的,要有具体举措确保当年投资计划完成。经审核入库的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的数量、投资完成率、每月进度填报等指标,将作为2023年度市对区数字经济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市工信局(数字办)原则上仅从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中优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家和省里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三)请各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火炬管委会及自贸委于2023年1月8日前在“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完成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送至市工信局(数字办)。我局将复审、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数字办。
(四)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业项目可直接报送市工信局(数字办)。
(五)请各单位明确项目调度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人信息于2023年1月3日前通过金宏网反馈至市工信局数字化发展处,并落实项目信息每月滚动填报制度。
数字厦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联系人:章燕宝2896850;陈洪昕289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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