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有关要求,为规范有序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衔接,结合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要认真做好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相关目录清单的认领,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并依据《管理办法》对检测机构资质专家评审等新要求提前做好年度预算计划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准备。同时,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对本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并与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检测监管平台”)对接,为下一步快速启动资质审批工作做好准备。
二、我省按照原标准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0月31日(含)以后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5年10月31日。企业可自行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s://skypt.gdcic.net/#/user/home)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三、我省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通过核定后获得的新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其原资质证书作废。
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新设立、增项、延续)申请暂不受理,资质变更、注销等其他事项正常受理。待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相关配套文件及审批系统升级完善后,我厅将及时启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相应资质审批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为便于后续资质审批工作快速展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可登录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人员、设备、场所等信息。
六、近期,我厅对“省检测监管平台”进行了升级完善,新增了“专家库模块”,为做好平台应用、信息交换共享以及账号分配和管理等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指定在编公务人员为“省检测监管平台”以及“专家库模块”的使用人员。相关人员信息请于10月29日前报送我厅(格式详见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非资助)的通知
关于征集《茂名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关于《2024年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2023年7-12月)支持项目(拟)》的公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
关于公布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家电、灯饰照明行业数字化牵引单位及产业生态(第二批)名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山市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2024年揭阳市加力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第五批)的公示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