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京知局〔2024〕130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和2021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原示范单位)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和优势单位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应符合《办法》第二章中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应符合《办法》第二章中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1.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 (http://banshi.beijing.gov.cn/),选择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认定、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的认定进行网上申报,详情请参考《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2)。
2.认定程序
(1)申报:申请单位根据《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参照申报指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见附件3,填写 Excel 表内的 2 个 sheet)注意准确选择申报事项。另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评审: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通过核验、审核、评审等程序,拟认定2024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名单。
(3)公示:拟认定名单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2024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
(四)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还需将《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的电子件以及申报单位证明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材料电子件(可编辑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文件)发送至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邮箱zscq12312@163.com,同时抄送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指定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
另请参照《办法》第十条,上传营业执照、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二、试点单位和示范单位复审
(一)复审对象范围
2021 年度认定和当年复审通过保留资质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按照优势单位参加复审)。《复审单位参考名单》(见附件4)。
(二)复审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20日
(三)复审程序
1.参加复审的单位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复审申报书》(见附件 5,填写 Excel 表内的 2 个 sheet)并注意准确选择复审事项),将可编辑文本和(封面加盖公章)扫描 PDF 版于 11 月 20 日前提交至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邮箱zscq12312@163.com。同时抄送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指定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2.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程序对符合复审条件的单位予以确认。认定复审合格的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改为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维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优势单位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复审的,将取消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资格。
三、联系方式
1.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亚鹏 联系电话:010-69243319
舒亚玲 联系电话:010-69204809
邮箱:zscq12312@163.com
2.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010-82615339
郭晓萌 联系电话:010-88011718
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