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二、三、四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2023年度建设评价的通知》,经发委会同企服中心对园区先进技术研究院开展了2023年度建设评价工作。经企业报送材料、专项审计、主管部门及专家现场评审等程序,拟对符合条件的5个项目进行奖补,现将结果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反馈至园区经发委。联系方式:66681023。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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