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和扶持的办法>的通知》(惠市科字〔2022〕81号)等文件精神,引导我市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我局现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孵化育成体系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孵化载体须均按时报送2022年度统计资料。
(三)申报单位申报时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纳入信用黑名单。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签署《真实性承诺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孵化育成体系扶持项目申报资格,如已获准支持的将作撤销处理并通报。
(五)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奖补,申报材料需按照不同项目归类汇总。
(六)申报单位还需要符合《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必须按要求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
(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审核后,正式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2023年2月24日17:00前,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提交。
2023年3月3日17:00前,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初审推荐,并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和电话:梁培州余嘉鹏,2808179,电子邮箱:kjjgxk@huizhou.gov.cn。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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