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和抢抓“五一”小长假促进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82号)和《茂名市商务局茂名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茂名市“以旧换新”消费券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商务〔2024〕2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开展2024年茂名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8月31日(其中旧车转让时间要求为2024年4月1日至8月31日,新车购买时间要求为2024年4月20日至8月31日)。现将新车购买发票在4月20日至7月23日期间开具并审核通过的名单及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10月27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秩序科,0668-2283462。
根据省最新政策文件精神,新车购买发票在7月24日至8月31日期间开具并审核通过的名单及资金安排将另文公示。
茂名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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