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省住建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黑龙江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附后)和《黑龙江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hljsscjgjwjc@163.com;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邮编:150036)。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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