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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公告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奖补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21:52:20 发布部门: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济工信字〔2024〕3号)要求,现就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奖补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已入选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

  2.申报单位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取得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数字化转型成效评定报告和数字化水平等级评测报告,且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

  3.申报单位不属于《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的受限范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申报单位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不超过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行为。

  5.重点小巨人企业、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6.数字化转型项目合同签署时间不早于2024年1月1日,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署时间,付款凭证时间在合同签署时间至申报截止日前;合同内容、发票内容、公对公付款凭证等信息应统一。

  二、补助标准

  1.数字化转型项目投入包括与数字化转型相关的预评估咨询,软件、云服务,以及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其中云服务等按使用期限计费的产品,其使用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超出期限的服务费投入不纳入补贴范围。

  2.奖补金额根据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评定结论、数字化水平等级、可纳入补贴范围的投入金额等因素综合评定,并结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实行总额控制,达到数字化水平测评等级二级的最高补助40万,达到三级及以上的最高补助60万。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通过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填写,生成申请表,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附件1为模板,供参考);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企业与服务商签订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合同;

  4.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5.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相关的软件支出、云服务支出、网关和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及其他支出项投资清单(或投资明细表),项目付款发票和公对公银行付款凭证等交易记录;

  6.由市工信局组织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成效评定报告》《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报告》;

  7.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允诺税务部门提供本企业税收数据的函(附件3,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并盖企业公章);

  9.企业公共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获取),24个月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通过信用山东网站获取);

  10.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

  1.申报单位在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jnzxqy.jnsme.cn/)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企业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其试点城市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资格。

  2.申报单位将《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资金申请表》与各项材料按顺序形成一整套纸质版申请材料,设置申请书封面(详见附件5)与材料目录,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扫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电子文档在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纸质材料与线上提交材料应保持完全一致。

  (二)区县初审

  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予以退回;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写《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财政局。

  (三)市级复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三方机构根据区县审核情况、企业申报材料、税务部门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数据等,计算确定纳入财政奖补资金范围的投入金额,出具审计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区县审核意见,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综合项目成效评定结论,数字化水平等级,结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实行总额控制,研究确定拟给予奖补的企业名单及奖补资金金额并公示。

  (四)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区县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

  (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济南市工信局

51705691、51705783

历下区工信局

88152595

市中区工信局

82078318

槐荫区工信局

87589042

天桥区工信局

81601076

历城区工信(商务)局

88066019

长清区工信局

87223017

章丘区工信局

83366196

济阳区工信局

84241036

莱芜区工信局

76115297

钢城区工信局

75716210、75716311

平阴县工信局

87877702

商河县工信局

84874198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工信办

88871363

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

88112676

起步区产业促进部科技工信办公室

66604149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资金申报书封面.doc
附件下载
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资金申请表(模板).doc
附件下载
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资金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下载
企业允诺税务部门提供本企业税收数据的函.doc
附件下载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版).doc
(责任编辑:yuangangfe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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