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装函〔2024〕48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各委属委管医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4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6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通知》和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医疗装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医工联合体,编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牵头单位对医工联合体内的参与单位资质和相关材料负责。
二、初审推荐
一是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分别对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的资质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24年10月22日前将书面推荐函(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分别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医院直接报送。
二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遴选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其他要求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项工作传达至有关医疗装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李迎凯 0311-87800467
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处 刘宁涛 0311-66165627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0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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