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贵阳市餐饮业发展,提升餐饮企业服务水平,营造安全、卫生、舒心的用餐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贵阳市商务局、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
《贵阳市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20条措施》,现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贵阳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商贸处联系电话:0851-87973252;电子邮箱:957884022@qq.com。
附件:贵阳市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20条措施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韦艳;联系电话:87973252)
附件
贵阳市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20条措施
一、设施设备
1.设备管理:配备食品加工、冷藏冷冻、清洗消毒、油烟排放等餐饮设备,定期检测和保养,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2.设施安全:燃气设施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维护,室内外电线无私拉乱接、老化短路,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二、场所卫生
3.就餐场所卫生:就餐场所的桌面、座椅、地面、墙面、天花板、风扇、空调、调味瓶(盒)等干净整洁,门窗洁净明亮,空气流通。就餐场所无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生物。
4.卫生间设置:卫生间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与外界直接相通的卫生间门能自动关闭,无粪便、无臭味,有洗手设施和洗手液(皂)。
三、后厨卫生
5.工具管理:厨房各类工具设备实行标识管理、分类定位存放,工具、容器用后及时清洁,各类调辅料用后加盖密封。
6.加工卫生: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清洗池应分开,厨房垃圾桶要加盖,下水道(排水沟)加盖且通畅,无异味。厨房地面随时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油污。操作台、灶面、油烟机用后及时清洁。制作冷荤、凉菜要设置专间。
7.加工规范:食品加工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清洗加工存放食材(包括工具、容器)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鼓励采取玻璃隔断、开放明档、视频传输、现场直播等方式实现“明厨亮灶”。
8.有害生物防制:厨房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通道有防护网,防止鼠、蝇、蟑螂等有害生物进入孳生。
四、食品安全
9.持证亮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持在有效期内,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10.食材采购:食品原料采购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并登记记录,严禁采购未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11.食材储存: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分开贮存,冷藏冷冻食品应有包装或密闭容器盛装,并有食品标识,温度须符合保质、保鲜或冷冻冷藏要求。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的食材、食品及时清理。
12.储物安全:储物间干净整洁、通风透气,防潮防霉防火,冷藏冷冻柜、储物柜、放物架实行标示管理和分类存放。
五、餐具消毒
13.自行消毒:餐用具清洗消毒后达到“光、洁、涩、干”效果,无残渣、无积水、无油渍,入柜不外露。
14.委托消毒:委托第三方集中消毒的,须委托有资质的消毒企业,索要每批次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文件。
六、人员管理
15.人员健康:持健康证上岗,每日严格实施晨检,对发热、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可能危及食品安全的员工,暂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6.人员卫生:从业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着工作服、工作帽、围裙、袖套、手套、口罩等,并随时保持干净整洁,佩戴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食品加工制作符合餐饮安全和卫生要求。
17.人员培训: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卫生、服务等制度,加强员工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并执行餐饮服务规范和要求。
七、文明诚信
18.文明经营:热情服务、不得强行拉客、欺客、宰客,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危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9.诚信经营: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临时涨价、加价、改价,不虚假宣传、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
20.反对浪费:节约用水用电,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推广环保餐具。提示消费者文明就餐,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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