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我厅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3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要求,在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从省本级管辖用人单位数据库中抽取了90户用人单位(见附件)作为2024年省本级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象。下一步,我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将依法对被抽取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执法检查。
特此公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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