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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镇江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优秀服务项目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20:04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和优化人才配置中的作用,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镇人社发〔2023〕7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认定和优秀服务项目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优秀服务项目从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中评定(二选一)。已被认定为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不再参加认定。

  二、评定条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

  (二)竞争实力较强,拥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核心品牌产品,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

  (三)经营理念先进,管理制度完善,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四)在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促进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服务人才优化配置、积极开展相关职业培训等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五)诚信守法经营,近2年年均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年均纳税额超过5万元。

  人力资源优秀服务项目:

  (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薪酬管理)、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及猎头等中高端业态服务的。

  (七)诚信守法经营,能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价值,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近2年年均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具有一定知名度。

  三、评定方法和程序

  评定工作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协助实施。评定程序主要包括推荐申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发文确认等。

  (一)推荐申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候选对象的遴选及推荐工作,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将拟参加评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优秀服务项目报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同时提交当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盖章确认的审核意见等材料。各市、区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二)实地考察。根据需要前往候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三)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照认定条件对候选企业进行评审,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待选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评估核查后,确定拟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名单。

  (四)社会公示。将拟评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优秀服务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发文确认。对被评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优秀服务项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

  四、奖励办法

  本次拟评定5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3家优秀服务项目。对被评定的企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镇江市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镇江市人力资源优秀服务项目”铜牌,并给予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该补贴主要用于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研发服务产品等。

  五、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报表,企业总部在镇江的,按合并报表汇总计算,合并报表应完整披露列入合并范围的被控制企业。

  (四)企业在市内的近2年纳税额数据(以县级税务部门开具的涉税证明为准),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五)企业近2年生产经营情况总结材料,重点体现服务就业工作和人才工作的相关数据及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申报优秀服务项目附1-2个典型案例。

  (六)企业曾获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候选单位推荐、资格审核、初步遴选等工作的书面情况报告。

  (八)《镇江市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推荐表》、《镇江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服务项目推荐表》(一式四份)及有关评选材料(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文档。相关表格可从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http://hrss.zhenjiang.gov.cn/)。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以弘扬创新和勇于担当为导向,重点认定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新兴业态、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及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着力培育一批有创新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企业。

  (二)参加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优秀服务项目评定的企业和相关人员对评定工作负有诚信及合规义务,并对有关申报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各单位推荐材料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联系人:田甜、朱昱蓉;联系电话:0511-84403815、0511-81889211;电子邮箱:22146520@qq.com;联系地址:镇江市运河路100号二楼203室。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
1.镇江市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推荐表.docx
附件下载
2.镇江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项目推荐表.doc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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