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海口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海科工信法规〔2022〕4号)中关于“三、科学技术奖项目配套奖励”要求,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申报科学技术奖项目配套奖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2023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及省科学技术奖项目。
1.奖励对象为获评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项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省科学技术奖奖项的主要完成单位。
2.配套奖励项目为上年度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或海口国家高新区提名推荐并获评省科学技术奖奖项的项目,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项由省级单位提名。
二、申报材料
1.海口市“科学技术奖项目配套奖励”申请表;
2.省级单位或市政府、海口国家高新区提名推荐材料;
3.项目获奖批复文件;
4.获奖证书;
5.省奖励资金到账凭证。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4011室(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7:30。电子版材料请发至cxfzc2017@163.com邮箱。
四、材料装订要求
(一)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需加盖骑缝章),未签字或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首页为目录页,依次为申请表、附件材料等。
(三)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咨询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咨询: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电话:0898-68724664、0898-68626623。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