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优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健全创业服务、创业活动支持体系,营造更优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质量,决定开展“源来好创业”创业指导专家基层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至12月上旬
二、服务对象
城乡各类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创业者、创业实体,以及人社部门管理服务的各类创业基地。
三、活动目的
通过创业指导专家深入基层,提供精准精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高效可及的公共创业指导服务,更大力度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政策惠达率、增强服务对象获得感,更好满足服务对象多元化多层次服务需求,有效激发创业活动、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催生更多市场主体,促进创业实体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营造鼓励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形式
各地根据服务对象在政策享受、项目融资、财税法务、企业管理及培训辅导等方面的实际需求,邀请省、市创业指导专家进基地(园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为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帮助服务对象进一步理清创业思路、找准项目定位、提升管理能力,助力创业项目转化落地、创业企业行稳致远。
(一)扶持政策推介。汇集各类创业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大讲堂”“服务面对面”等形式宣传解读政策内容、申领条件、办理流程等,指导服务对象对政策及时掌握、准确理解、便捷申领,推动创业政策落地落实,扩大服务对象政策获得感觉。
(二)创业培训辅导。拓展“马兰花”创业培训,围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模式和灵活就业新形态,突出产业发展需要、创业能力提升、乡村振兴需求,在传统创业培训项目基础上增加就业技能培训内容,开展针对性创业培训,促进服务对象创业质量提升。
(三)服务平台搭建。聚焦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堵点问题,通过现场教学、实地指导、圆桌论坛等形式,把脉问诊、答疑解惑,搭建服务对象与创业导师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平台,帮助解决创业难题。支持创业导师与服务对象建立长期稳定帮扶机制。
(四)经营管理指导。通过创业沙龙、圆桌论坛等活动,为创业实体、创业基地提供发展战略、精益生产、市场营销、品牌塑造、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财税法务等专业指导服务,推动经营管理能力水平提升。针对创业基地运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发展瓶颈,靶向指导、精准破题,助力创业基地提质增效。
(五)融资对接服务。组织有资金需求的创业实体进行项目路演、行业论坛,邀请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中创业指导专家参与,指导制定“一企一策”融资对接方案,提供金融信息、投融资渠道等咨询服务,扩大投融资对接服务渠道,为创业企业注入强劲动力。
五、实施步骤
(一)活动计划上报。各设区市在充分了基层创业指导服务需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创业工作实际,编制《创业指导专家基层行活动计划汇总表》(附件1),于10月21日前上报省厅。
(二)活动提前报备。各地在举办活动前10天,向省厅提交《创业指导专家基层行活动举办报备表》(附件2)。
(三)专家推荐选派。省厅根据根据市级需求邀请、选派省级创业指导专家,专家选派工作在活动举办前一周完成。市级专家由市级自行邀请,同为省、市两级专家,亦由市级邀请。省厅承担每设区市最多3名专家劳务费(每位专家最多2课时)、食宿及交通费用,费用标准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四)活动组织实施。各设区市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安全保障,并以现场观摩、远程连线等形式监督活动开展,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现象发生。
(五)活动总结评价。活动结束一周内,设区市向省厅报送《创业指导专家基层服务评价表》(附件3),3-5张活动照片。12月20日前,各设区市向省厅报送活动总结以及活动成效典型案例。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创业指导专家深入创业实践一线开展基层行活动,对满足创业者个性化服务需求,帮助创业者提升创业能力、规避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以及助力创业基地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作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服务对接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安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公务接待有关要求,严禁增加基层负担。
(二)强化服务实效。各地要坚持“着眼需求、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精心制定活动计划,精准发力,切实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创业路上、创业服务中的困惑与难题。鼓励通过现场直播、现场+线上互动等方式,延伸服务半径,扩大服务覆盖面,让活动惠及更多服务对象。强调活动实效,加强对活动现场的督导检查,确保活动高质量开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利用媒体力量加大活动的推广力度,多渠道预告活动时间、地点、主题等信息,吸引更多服务对象参与,活动成果及时推广。有条件的地区要在活动期间配套开展创业扶持政策、成功创业典型、创业服务成效等方面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为扩大活动影响力,活动统一使用“源来好创业”名称,本地创业服务品牌名称可加在统一名称之后。各地活动亮点特色及时上报,省厅将择优宣传并向人社部推荐。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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