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以及人社部发〔2018〕73号等文件规定,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承担企业退休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职能。其中养老保险处负责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市社保中心企保部负责市本级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审批。为进一步规范市人社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保障行政执法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企业申报的提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在做出提前退休审批决定前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审批部门反映情况。养老保险处办公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市社保中心企保部办公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6楼。联系电话:025-68788126或025-12333。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将在公示结束期满后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参保人员对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审批决定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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