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1:37:52 发布部门:韶关市南雄市人民政府 收藏

  一、补贴条件

  (一)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二)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三、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五、应提交材料

  (一)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

  (二)劳动合同。

  六、应核验信息

  (一)社保缴费记录;

  (二)单位登记信息;

  (三)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七、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八、咨询电话

  0751-3886789附件

(责任编辑:yuangangfeng)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