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条件
(一)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二)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三、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五、应提交材料
(一)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
(二)劳动合同。
六、应核验信息
(一)社保缴费记录;
(二)单位登记信息;
(三)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七、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八、咨询电话
0751-3886789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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