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委组织部(党群部)、人社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才创业团队来昌创办企业补助资助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做好南昌市“人才创业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申报人、申报团队应符合《人才创业团队来昌创办企业补助资助实施细则》、《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原《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市人社局全年接收申报材料,并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实地考察及集中评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s://www.ncrcw.com.cn/ngwc/#/index),点击顶部导航条人才服务,弹出二级导航后点击南昌新“人才10条”,选择创业团队申报。在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后,按说明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审核流程
1.线上初审。由税收汇缴地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通过要说明原因,用人单位完善相关信息后可再次提交。
2.现场核验。线上初审通过后,用人单位携带初审时要求上传材料原件到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进行现场核验。核验不通过要说明原因,用人单位完善相关信息后可再次提交。
3.资格复审。市人社局对申报团队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封面须加盖县区人社部门公章)进行复审,确认申报团队资格条件。未通过复审的,将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通过审核的列入实地考察名单。
4.实地考察。市人社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真实情况及申报团队创业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评审对象的人才层次、技术水平、投资力度、发展前景、落地成效等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采取团队陈述、专家提问、小组讨论和专家评分等形式,形成书面推荐意见。
5.审定公示。依据专家推荐意见,市人社局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确定候选团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事项
1.现场核验后,申报团队将申报书(签名、盖章)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顺序与申报书内容一致)装订成册(共3套),送达市人社局人才科。
2.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指导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南昌市人社局人才发展服务科反馈。
联系电话:0791-83884296 0791-83852792
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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