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心项目评审经费须执行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的编制要求,经市财政局批准,拟制定2025年项目评审计划。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4年及以前年度尚未申报的项目。
2.拟纳入2025年度市级政府投资计划且当年能实施评审的项目。
二、报送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三、报送方式
采用电子化方式报送,请申报单位将电子文档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邮箱zjcztzps@163.com。
联系电话:84407658、85622578。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认真研判,对具备评审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对预计2025年10月31日之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项目不申报;对因未申报而未被纳入评审计划的项目,中心将不予安排评审。
2.报审时间节点控制:已列入评审计划项目,应及时报审评审资料;2025年10月31日之后不受理项目结算资料提交;11月30日之后不受理决算资料提交。
3.年度中实施的应急、抢险类及市委、市政府批准临时增加的项目,可随时申报;
4.已在“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数字化平台”线上办理申报、尚未提交评审资料的无需再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格式见附表(EXCEL电子档可在镇江市财政局官网下载);
2.评审中心将项目汇总后,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协审机构采购事宜;
3.具体项目实施时通过线上办理相关手续;
4.请主管部门通知下属单位及时申报。
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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