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要求,经孵化器运营机构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泰豪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现将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1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 0431-88910207
监督电话: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431-88954600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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