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厅将组织对已到执行期的2022年省重点研发“定向征集”社会发展方向项目进行验收,根据《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关于加强对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问题管控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已到执行期的2022年省重点研发“定向征集”社会发展方向项目。
二、验收方式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采取现场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
三、验收材料有关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更多→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二)在线填报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系统),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系统→项目→项目验收→填写验收材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四、网上填报提交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月16日24:00前,提交时间以系统中单位管理员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交的项目,管理系统将自动判定为“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中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2.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验收材料中的科技报告直接链接读取经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
特别说明:经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是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的必要材料,务必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以上的时间上传系统,并接受系统科技报告审核。科技报告未经审核通过,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
3.审计报告。财政资助额度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及以上项目,须提供符合科技项目审计要求的审计报告(包括财政经费和自筹经费)。
4.任务书复印件。
5.上传重要事项调整材料(如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延期、经费调整审批、承担单位增减等批复文件)。
6.附件。(1)完成任务书约定考核评价指标和研究开发内容的佐证材料。如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成果转化应用、经济效益情况等。(2)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对应的主要发票、采购合同、委托合同、设备及材料购买验货单和出库单等相关财务佐证材料。(3)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
(四)具体验收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科技处咨询电话:0898-66290357
科技报告咨询电话:田亦楠 13368978316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161-6289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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