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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7:17:31 发布部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收藏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强数实深度融合的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挖掘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成效,进一步做好平台体系发展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报工作。考虑到我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已形成扎实的基础和良好的氛围,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起停止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工作。现将本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浙江省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是平台的产权拥有者;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违法、环保等方面问题,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平台主要服务于我省工业制造业领域,已基本建成并取得一定应用成效,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

  (三)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同一家企业法人,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各设区市应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杭州市、宁波市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0个,其他设区市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5个。

  (二)已入选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的,自愿申报后,可优先列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不占用设区市推荐名额。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进入浙江省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2024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完成填报工作;无相关账号可自行注册。填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

  (二)各县(市、区)、设区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内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于2024年10月31日前在浙江省企业之家网完成材料审核(审核账号通过浙政钉另行发放),并将盖章的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通过浙政钉发送至省经信厅数据算力与基础设施处魏珂悦,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珂悦17364586635(浙政钉同号);技术支持电话:0571-86823889。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yuangangfe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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