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山东中大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等115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进行了审核,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更名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将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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