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健全我市标准体系,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要求,经公开征集、专家论证和公示,现下达2024年度7项市地方标准制定、17项市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按《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成立标准起草组,在申报的标准初稿基础上,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要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验证,并广泛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提高标准质量。
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1年内完成标准起草任务,并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情况等送审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审查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送审材料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逾期仍未完成的,市市场监管局将终止该地方标准计划。
各标准项目对口市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标准制定全过程指导,积极帮助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督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标准起草任务。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做好本辖区有关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起草、审查等工作。
联 系 人:相入丽,联系电话:85681536。
电子邮箱:bzhlyg@163.com。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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