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1〕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1〕17号),现将2024年度拟认定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自治区众创空间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如对拟认定载体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
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 0951-5032671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951-5031361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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