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工业社党〔2024〕25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市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助推招商
引资、共促产业发展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工业行业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助推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的能力,推动其在服务经济社会过程中争优比先、积极作为,发挥好财政资金扶持引导作用,现就2024年市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助推招商引资、共促产业发展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市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助推招商引资、共促产业发展奖励。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1日—10月18日。
三、申报条件
以第三方机构对市工业行业社会组织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的“两加强、三服务”评价复核分数为依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具有申报资格:
(一)评价复核后的得分高于全市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得分平均分;
(二)“两加强、三服务”评价体系中的“加强党建”“加强法治”两项未被扣分;
(三)在第三方机构评价复核期间内按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评价材料;
(四)未存在“两加强、三服务”评价体系中的取消评价资格情形。
四、申报资料
(一)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二)重庆市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助推招商引资、共促产业发展项目报告。包括: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的“三服务”工作基本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主要围绕“三服务”提出简明的工作计划)、奖励资金用途及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资金证明材料: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各区县人民政府或招商部门出具的招商引资认定证明),或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地区性高峰论坛、行业性专业培训等“三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工作经费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如:活动场地租赁费用票据、专职工作人员在举办活动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票据、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活动的合同和支付费用票据等)。此项“资金证明材料”作为第二项申报资料“重庆市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助推招商引资、共促产业发展项目报告”的附件附后。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五)申报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方式
申报社会组织于10月18日18:00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二份)送市经济信息委综合党办,PDF电子档同步发送到邮箱546224168@qq.com。联系人:王萌,联系电话:63896650。
附件1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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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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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地址 |
所属区县/部门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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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年经营状况 |
主营业务收入 |
实现利润 |
上缴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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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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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方向 |
项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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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资金 |
财政资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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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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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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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联系手机: |
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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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真实性承诺书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且未获得市经济信息委牵头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二、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如我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以及其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单位申报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四、本单位将严格按照项目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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