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创新布局,促进“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科技厅、财政厅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有关要求,分配我市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694万元。为组织好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实施,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申报指南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计划设立
根据资金情况,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乐山市情,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设立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2类。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中国绿色硅谷”“晶硅光伏”、医用同位素、钒资源绿色高效利用等特色产业,能源装备、高端钒钛、高端陶瓷、绿色化工、稀土新材料、食品饮料等优势产业,氢能源、钒液流储能等战略新兴产业,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世界级遗产保护利用示范等文旅建设,“天府粮仓”、生猪生产现代化、“峨眉山茶”、晚熟柑橘“五改三提”、道地中药材“三带六品”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仓储保鲜等农业建设,和大数据中心、数字赋能等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对以上项目建设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行支持。
三、征集要求
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必须在支持重点内,突出本地特色产业优势和特色,项目名称要精练准确、研究内容要高度浓缩概括、研究目标要具体明确,可量化可考核。
四、提交时间
请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于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本地指南建议汇总后报送到科技成果转化科(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项),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指南建议进行讨论研究,形成本批次项目申报指南。
地址: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科技大楼
联系人:陈亚非联系电话:2425013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4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