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服务机构:
现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济南市活动券(以下简称“活动券”)兑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付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19日期间,经活动券管理平台备案的济南市活动券服务机构在平台申请通过并成功举办双创活动获取的活动券。
二、兑付标准
2022年度因疫情防控,单次创业创新活动资助的活动券数量不超过50张,2023年度单次创业创新活动资助的活动券数量不超过200张。单个服务机构2022年度活动券最高补助10万元,2023年1月1日至5月19日活动券最高补助3.8万元(10万元*139天/365天)。
三、申报流程
1.各服务机构向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济南市活动券兑付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如有更名情况的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信息证明)。
2.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辖区内经备案的服务机构的兑付申请,审核所有服务机构经营状态、社会信用情况、“绿色门槛”条件情况,审核通过的,向市科技局报送服务机构申请材料、推荐报告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服务机构申请材料由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单独报送的或区县未推荐的,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服务机构申报主体责任。各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济南市活动券实施细则》有关标准及要求,实事求是填写提交兑付申请材料,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兑付资格并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2.严格落实区县(功能区)审核主体责任。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严格做好服务机构资质及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对于未进行备案、经营异常、违法失信、不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的不得推荐上报。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督促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按时报送材料。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已备案的服务机构积极申报,10月15日17时前报送推荐报告(盖章pdf版)、推荐汇总表(excle电子版、盖章pdf版)、服务机构申请材料电子版(以服务机构为单位压缩一个压缩包,用服务机构名称命名,包含:兑付申请表电子版及盖章pdf版、营业执照pdf版、更名有关材料)。
材料报送邮箱:huodongquanduifu@jn.shandong.cn
咨询电话:51708807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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