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现就开展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实施单位
本次评估由省工信厅委托盖洛特(福州)数据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洛特公司)作为评估机构,独立开展第三方评估。
二、评估对象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评估安排
(一)评估采用资料收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深度访谈等形式。
(二)重点评估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财税环境、融资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创新环境、市场开拓环境、权益保护与法治、要素环境等。
(三)此次评估将形成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总报告和设区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子报告,视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评估结果,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评估机构完成有关工作,指定专人具体推进组织实施。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地工信部门填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联系表》(附件1),于9月30日前反馈至我厅电子邮箱。
(二)本次评估已通过省统计局审批获得统计表号(闽统设管制字(2024)7号),全省需组织4093家样本企业参与问卷调查。请样本企业联系人根据问卷链接(http://gzick56.51diaocha.com/questionary/a/10309781)在线如实填报调查问卷,不得迟报、拒报。各地工信部门在组织过程中若有疑问可通过盖洛特公司联系人,加入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微信交流群进行咨询,确保于10月25日前完成问卷填报任务。
(三)请各地工信部门填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详见附件2,厦门市直有关单位填报的调查表由厦门市工信局组织填报后汇总上报),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同时将2023年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2024年工作思路有关材料(材料需备注联系人,以便后期对接年度数据更新)于10月25日前报送我厅,电子版发送至我厅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联系人:闫宗金,联系电话:0591-87846919,传真:0591-87833147,电子邮箱:zxqyc@gxt.fujian.gov.cn,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334室。
盖洛特(福州)数据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淼(企业问卷填报咨询),联系电话:18159802127,电子邮箱:akissshotz@163.com,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乔雄大厦A座8层。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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