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1〕90号)和《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福州市2024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榕商务物流〔2024〕15号)文件精神,经过企业申报、区商务主管部门与财政局初审、市商务局业务处室审核、专项审计、专家评审会评审和市商务局局务会议研究,拟对符合条件的11个项目(详见附件)予以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名单如有异议,可致电、致函市商务局如实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处室:市商务局物流工作处
联系电话:0591-83299225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30室
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