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局(经发科创局、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实施服务业创新引领工程,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型服务业企业,形成创新引领和集聚示范效应,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3〕344号和《烟台市服务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烟发改服务〔2021〕28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省级和市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照《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烟台市服务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中确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行申报,特别优秀企业可适当放宽。
二、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优先筛选推荐已认定的市级服务业创新中心。请各区市认真阅读《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烟台市服务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确保推荐企业质量。
三、各区市结合实际情况,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
四、申报材料(基本情况表、申报报告、申报承诺书)一式5份附电子版光盘,于10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规划协调科。
联系方式:胡清 于新瀚 6245603 6668775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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