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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征集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18:00 发布部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园区及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有关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展示广东省电子商务发展成果,促进广东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商务厅决定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由省商务厅组织电子商务领域专家综合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和参评单位综合实力评选我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

  二、参评资格

  (一)参评单位必须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机构,并在广东进行主要运营活动。

  (二)参评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参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参评案例的全部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参评领域

  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平台、电商服务、电商营销、丝路电商、数商兴农、电商+产业带、其他电子商务等。

  四、评分方法

  从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以及参评单位的整体实力进行综合评分,取总分排前的若干名案例。

  (一)技术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具有创新性,包括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

  (二)效益性。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有未来发展思路和前景,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解决服务对象问题,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示范性。在电子商务细分领域中具有的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开展具有借鉴和示范意义。

  (四)整体实力。综合考虑企业营收、市场占有率、科技创新能力、各类资质、所获荣誉等。

  (五)数据完整性。送评案例的企业、园区应当如实报送2023 年度相关业务数据。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由各地市商务局将参评材料报送广东省商务厅,各地市推荐案例不超过5个,参评材料包括:

  1.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2.有关证照、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3.申报单位LOGO,照片3 张,宣传图片3 张(用于制作宣传资料,只需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信用中国平台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二)资格审核。

  广东省商务厅对参评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参评资格。

  (三)专家评审。

  邀请行业专家、资深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评案例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入选名单。

  (四)公示。

  入选名单在广东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由广东省商务厅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分类处置。

  六、颁证及宣传

  入选“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将在近期省级电子商务活动发布并现场予以授牌,同时在主流媒体中进行宣传。

  七、申报要求

  请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电商园区参评。有意参评的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0 月25日(星期五)下班前按照本通知“五、评选程序”中的申报要求整理的材料(包括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地址:石岐街道中山二路57号B座306室),其中纸质版需一式两份打印申报材料并胶装成册,电子版需将申报材料的PDF扫描版和原始电子文本一并打包报送(文件夹命名格式:[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名称)至我局联系人邮箱dsk@zsboc.gov.cn,逾期未联系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我局将根据申报案例情况及参评数量限额择优推荐上报省商务厅。

  特此通知。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商科 谢嘉慧,电话:89892285;邮箱:dsk@zsboc.gov.cn)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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