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激发创新活力,发挥科技进步在改善民生和促进人民生命健康中的作用,支持医疗卫生领域的创新探索,以基础与应用研究项目为主,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在重大疾病、常见慢性病防治等方面开展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的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根据《马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马科〔2020〕45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马鞍山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自筹经费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控制技术体系研究与建立;重大疾病关键技术研究;地方病、职业病、血液安全、心理健康、结核病、常见慢性病、传染病防治和血吸虫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群健康方面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食品药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创新药物研制与开发;开展预防、诊断、治疗等领域高性能医疗器械的关键技术攻关。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要求是全市三级甲等医院、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临床检验中心、市级公共卫生机构。
(2)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本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医务人员;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和完成申报项目研究任务的能力;如有在研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申报。
(3)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申报项目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不得推荐。
(5)项目实施期为1~3年。
(6)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权利责任明确的合作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节点目标科学、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7)为节约行政资源,提高申报质量,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查、做好初筛、严控数量、择优推荐。(限额推荐分配表,详见附件1)
(8)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科研管理,项目执行情况、科研诚信等将作为立项决策的重要参考。
(9)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三、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需对上报项目进行内部评审,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推荐函附上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申报书(附件3)、附件材料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系人:卓玛
联系电话:0555-2408523
通讯地址:市雨山区印山西路299号市教研大厦1104室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