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141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小组,对我市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湾沚区)项目开展了验收工作。经区级初验、市级验收,确定湾沚区7个建设项目符合要求,拟向承办单位兑付奖补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进行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3262
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